近幾年來,風險共攤,損失補償是互寶的宗旨,也是保險重疾險的最初設計原則,到2021年,互寶共攤人數達9265萬,雖然近幾年,互寶退出的人不少,但仍不能震驚它是互助老大的頭把交椅。在某種程度上,互寶與重疾險相似,那么,重疾與互寶是否重複?能否重複補償?這一期我們來談談它們之間的區別。
重疾險和互相寶能否重複賠償?
是的,一旦符合相互寶或重疾險的理賠條件,兩者的賠償就不會重複,也就是說,如果你參與了大病互助,並且買了30萬的重疾險,不幸得了惡性腫瘤,可以賠償大病互助最多30萬+重疾30萬,即60萬的保障。
重疾與互寶是否重複?
與第一個問題重疾保險和互寶可以重複賠償嗎的問題不同,重疾和互寶重複的意思不是索賠,而是互寶能否代替重疾保險。
原則上不行,主要有以下幾點:
1.可靠性:相互寶藏後可能會被納入監管,但監管的運營和成本並不確定,如果相互寶藏的參與人數不夠,很可能會面臨關閉。但重疾保險一般是長期保障,受法律保護,即使破產也不會解散。從可靠性來說,重疾保險比相互寶藏好;
2.保障范圍:相互寶分為四種保障,其中最實用的疾病是相互幫助的,但只提供重疾保障。從目前市場上的旅行保險來看,重疾+輕症+中症是標准。還有前症、癌症、心腦血管疾病、心腦血管疾病的標准,比相互寶藏的保障范圍更廣;
3.承保內容方面:如果你買了重疾,有錢可以保終身,預算緊張的話,可以搭配定期重疾險,保到70歲或80歲,重疾的高發期為40-70歲,重疾險覆蓋了大病的高發期,而大病互助的保障期為0-60歲,相對來說,不太實用。
這裏介紹一下重疾和相互寶重複的內容,重疾保險和相互寶可以重複賠償嗎,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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